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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的房产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如何解除房产保全)

时间:2023-09-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弘懿氏

保全的房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等。

保全的房产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如何解除房产保全

解除房产保全的方法有:

1、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措施会因此解除。

2、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会因此解除。

3、履行了人民法院裁决的义务。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裁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4、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通过。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财产保全裁定。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房产保全多久能自动解除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随时可以请求解除保全措施,而房屋保全的期限为二年,二年后到期不申请继续保全的,自动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已经保全的房产能否重复保全

已经保全的房产不能重复保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新进行查封、冻结,所以同一处房产是不能申请两次诉讼保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