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居留证明。
(2)借贷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工作、投资或常住。
(3)借贷人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纪录。
(5)在青岛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6)能提供青岛银行认可的担保或具备评定、认可的信用资格。
(7)青岛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个人一手房贷款:
1、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时还款的能力;
2、借款人夫妻双方有良好的信用;
3、借款人可以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登记;
4、银行对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薪金贷:
1、借款人的信用良好;
2、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可以按时还款;
3、借款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工作,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按时还款;
3、申请人有良好的信用,是中国居民。
如果用户想申请信用卡,可以在手机上下载青岛银行的手机银行,进入后在信用卡一栏进行申请,也可以到青岛银行网点申请信用卡。
1、青岛银行成立于1996年11月15日,主要业务为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青岛银行首次公开发行4.5亿股股票,于2019年1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为“002948”。
2、青岛银行于2015年12月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866.HK),为山东省首家主板上市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