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
2、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3、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是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拆迁前的房子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1、其实安置房质量还是不错的。
2、因为安置房是由政府出面建的,通常情况下,安置房就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的时候,为被拆迁户所建设的房子。
3、需要注意的是,安置的对象一般是指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当然也包括被拆迁房屋的农户。
1、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2、依法登记的房屋,其权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说,如果拆迁安置房有相关法律证件,其交易与普通房屋没有任何差别。
3、如果是一些集体产权,没有单独产权的安置房,还是要慎买,因为这些房子只有使用权,一旦房子拆迁或者其他原因拆除很可能没有相应的补偿。同时还有一些安置房产权只有50年,这些都应该在购买者的考虑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