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市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与其他地区相比,沈阳的垃圾分类方式比较便于实施,得知分类方式的沈阳市民会比较容易理解。
2、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贸市场垃圾、街道垃圾、公共场所垃圾、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垃圾(工业废渣及特种垃圾等危险固体废物除外)。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其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沈阳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沈阳是全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为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培养全民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沈阳市在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沈阳生活垃圾分类采用四分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但是针对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一共有三类不同的设定。第一类为居民区域,也就是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只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房中产生的垃圾也放到其他垃圾中即可,无需细分为干垃圾和湿垃圾。第二类为单位区域,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与居民区区域中的餐厨垃圾不同,单位食堂的剩饭剩菜就属于餐厨垃圾。第三类即为马路街边、商场等公共区域,仅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
沈阳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它垃圾这四类,同时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它垃圾”四分类标准。根据不同地方不同类型,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包括餐厨垃圾)三类收集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