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实际发生业务时,应该正常计提该项业务对应的增值税,在企业实际确认可以减免时计入到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科目。比如,企业销售货物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实际减免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根据财会[2016]22号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小规模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小规模纳税人实现收入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因为符合收入条件免征的增值税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
增值税小规模免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