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低税率适用范围:
9%的低税率适用范围: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销售土地使用权、销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在内的不动产。
6%的低税率适用范围: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含转让补充耕地指标,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以下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国际运输服务(包括往来或在港澳台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等。
增值税税率17%的税率属于一般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用公式表示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给销货方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所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买价×税率。
1、正常税率是13%,货物销售;
2、如果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根据财税告[2020]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9]4号《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属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存在增量留抵税额的,符合条件情况下,按照财税告[2019]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3,如果是对外捐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规定的捐赠途径,无偿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