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的条件如下: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不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2、(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3、(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4、(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5、(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