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审验是车辆管理所在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对驾驶人执行法规、身体问题和记分情况进行检验的业务。车辆管理所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进行审验。在审验时也要符合一些条件: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申请人没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申请人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年审时需要按规定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还要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需要提供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原件。审验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审验时会收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工本费,一般是10元。
1、可以。
2、首先,打开手机上安装的交管12123软件。
3、进入软件首页,点击主界面右侧的“更多”。
4、跳转业务中心界面,点击“学习教育业务”下方“审验教育申请”。
5、业务须知界面,点击“阅读并同意”。
6、审验教育申请条件内容,勾选协议点击“下一步”。
7、审验教育申请界面,选择教育方式和城市,点击“下一步”。
8、跳转界面,选择教育场次日期,点击“下一步”。
9、最后,核对信息确认,点击下方“提交申请”即可。
驾驶证逾期未年审依然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