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牌照保留1年,并且可以申请延长半年。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的条件是: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保留原车牌需要符合上述情况,否则不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
车辆报废款一般半个月以内下来。根据规定:对淘汰(转出本市和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发放政府补助,重点淘汰国家第一阶段和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以下是相关注意事项:1、车主报废老旧机动车:车主向交易办理平台提出报废老旧机动车政府补助申请。2、车主持相关材料通过交易办理平台申领政府补助:审核合格后,由市财政将政府补助资金划拨至以车主名义设立的单位开户银行账户或个人指定银行活期储蓄账户。3、已报废老旧机动车并领取政府补助的车主:如另行购置新车,不再享受企业奖励,交易办理平台也不再受理车主其他申请事项。
1、车辆事故报废后车牌能保留。
2、事故车辆报废后是可以保留原来的车牌的,但是要符合下面的相关条件: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机动车号牌是指在法定机关登记的准予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号牌一般在机动车辆的特定位置悬挂,其号码是机动车登记编号。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