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车辆人过错”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
离婚时过错责任的认定是:
1、重婚的,重婚情形是指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