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的特征如下:
(一)中止的时间性
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之后、犯罪呈现结局之前均可中止。
(二)中止的自动性
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三)中止的客观性
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
(四)中止的有效性
不管是哪一种中止,都必须没有发生行为人原本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是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犯罪既遂的特征包括: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是侵犯法益的行为。作为违法构成要件要素的行为也被我国刑法理论成为危害行为。犯罪的最根本特质是有危害性、违法性、侵害性和惩罚性。
1、危害性: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2、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指触犯刑律,即某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3、侵害性:法益侵害性是指对于刑法所保护的利益的侵害。
4、惩罚性:应受惩罚性是犯罪的重要特征,它表明国家对于具有刑事违法性和法益侵害性的行为的刑罚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