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1、夫妻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是共同遗嘱的所有被继承人全部去世以后。所谓共同遗嘱是合立遗嘱人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都有订立共同遗嘱的意愿和行为,这种共同遗嘱才能成立。
2、遗嘱的撤销也是如此,任何一方均不得取消共同遗嘱。单方的意思表示只是一般遗嘱的特征,任何单方的意思表示都不能订立共同遗嘱。在通常的情况下,夫妻双方才能订立共同遗嘱。
3、法律依据:
4、《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即是有效的。遗嘱以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及有效,即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自书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但若当事人通过公证的方式订立遗嘱的,应当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