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渗漏:
由于房屋的防水工程没有做好以及防水材料的质量不行而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
2、墙体空:
墙面的墙皮会脱落,并且墙体内部的各砌块、层面之间连接不好,然后在压力和温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导致墙体整体抗压能力降低,表面粉刷层易于脱落。有时在没有形成空鼓的情况下,由于墙表面粉刷材料质次,粉刷工艺不合要求,也会造成墙皮大面积脱落。
3、门、窗密闭性差、变形:
有些门窗在安装之后就会开始出现密闭性差的问题,而有些是在大家使用了一段时间后才出现密闭不好、部分材质或整体变形的问题,严重的甚至起不到隔断视线、挡风遮雨的效果,有的无法关闭、开启。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选用材料质量不好,木材干燥程度不够或在安装后受到潮湿侵袭,做工粗糙。
房屋出租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并相互校验有关身份证明,核实房产的抵押、共有和查封状况。
2、租赁合同主体、送达地址要明确。合同双方必须是合法的民事主体,且必须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对于厂房租赁,需要明确各种税收的承担。需要交纳的税费有哪些,由谁来承担,都需要具体明确。
4、承租人和出租人最好都有各自的陈述和保证。
5、需要明确装修的归属。尤其是在店面的出租中,装修是由谁来承担,一定要约定清楚。
6、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出租人要明确自己的这一项权利。
7、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或者规定承租人有权转租。
8、明确违反陈述和保证以及其他条款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注意的问题有:
1,居间协议设定买卖义务。居间协议约定的是委托人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对委托人设定必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
2,交易不成收取“违约金”。《合同法》明确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只能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意向金”牵制委托人.许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示购买诚意”,一旦中介公司收到该笔费用后都会利用它牵制委托人,使其不得不签订买卖合同
4先收费再办手续按规定,经纪机构单方收取的中介费用最高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经纪机构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中介服务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