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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处理(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上诉)

时间:2023-07-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小小孩子

1、(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

3、【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处理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上诉

1、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再次提出鉴定申请。

2、【法律依据】

3、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鉴定不上级怎么处理

工伤鉴定不上级可以享受到医疗待遇及停职留薪待遇。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鉴定评不到十级怎么处理

1、经劳动能力委员会的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2、【法律依据】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经劳动能力委员会的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4、(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5、(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6、(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7、(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