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前的财产公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1、准备好相关材料;2、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等。
可以到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再领一份,或可以到该院档案室申请调取,然后办理再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52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办理结婚手续的方式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