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办不下来并不是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定情形。但是可以通过跟对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来解除合同。同时,如果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贷款办不下来,可以解除合同的约定解除权的,则可以通过约定解除的方式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办房屋贷款可以到银行办理,办理流程是:
1、提出申请。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贷款审批。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的资料进行审批;
3、签订合同。如果审批通过,借款人需要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质)押登记及公证等手续;
4、银行放款。办完手续后,银行会把钱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账户。
银行放款后,借款人需要按时还款,千万不要逾期,如果有逾期的话,就会在个人征信上产生逾期记录,会影响以后办贷款和信用卡。
房屋贷款的金额与借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房屋价格等有关,不能一概而论。具体为:
1、若借贷人购买的房屋为首套房,一般可以贷到房屋价格的70%左右,而商铺抵押可以达到60%,工业厂房的抵押可达到50%。
2、若借贷人购买的房屋为其第二套房,一般可以贷到房屋价格的40%左右。
3、若借贷人购买的房屋为二手房,一般银行会发放房子评估价80%的贷款。
4、若借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一般不会超过房屋价格的70%或二手房评估价的80%。具体要以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房屋贷款办理:
1、预交部分首付:预交首付的30%,然后进行网签。房管局备案后打印出正式合同,再签订正式合同。若手头上有多余的钱,建议首付百分之五十;
2、申请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
4、收入证明:自己的个人收入证明;
所需要的资料:
1、所有产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复印件;
2、产权证复印件;
3、所有产权人及配偶户籍证明;
4、未成年子女证明(出生证)复印件;
5、使用权房转产权房,还需提供原始动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