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准备的证件主要有: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2.由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发放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以及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需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
2、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
4、学校根据在校生的困难情况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额度,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
5、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报请学生贷款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1、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要分为两种情况,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首先去学生户籍所在地区的县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然后等待申请在资助中心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就好,然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就办理完助学贷款了。
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先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再然后学校会和学校所在地四大银行支行签署银校合作协议,最后由在校需贷款的学生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就可以了。
助学贷款有利息是很正常的,毕竟助学贷款不是免息贷款。银行发放了相应资金供借款学生用来支付学杂费、住宿费,等借款学生还款的时候,除偿还贷款本金以外,自然还需偿还一定的利息。而大家需要注意,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都是按照同期同档次的LPR减30个基点来执行的。
当然,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没有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的利息是从学生毕业那一年的9月1日才开始计算。
还有,如果学生在毕业后,于9月前申请提前一次性还清的话,因为尚未开始计息,所以还款时通常不计收利息。但若是根据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按年度分期偿还,则会有利息(毕业后头五年是还本宽限期,此期间偿还本金即可,待五年过后,再开始按期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