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的坏账损失计入坏账准备借方核算,
同时计入应收账款贷方核算。分录是,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1、核销坏账是指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
2、会计上,对企业之间拆借款项,如遇债务单位破产等情况不能收回的,可确认为坏账损失。而税法上,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规定,“除金融保险企业等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直接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单位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一律不得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进行扣除”。
核销的无形资产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报经批准后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
借: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核销坏账准备是指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作为本期损益,属于清算期间的应当作为清算损益。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至于如何估计坏账损失,则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