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消费税借方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贷方计入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分录是: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销售计入科目是主营业务收入,本账户核算企业销售各种为了销售而生产或购进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通常与商品销售业务有关的会计科目,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库存商品、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销售材料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销售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收入”会计科目。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
产品销售是指报告期工业企业实际销售的、由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的实物数量,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实物数量。它反映工业企业生产成果已经实现销售的数量。
为了进行销售业务的核算,工业企业设置了“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