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质数的和是偶数是不对的,两个质数的和不一定是偶数。因为第一个质数是2,2是偶数;除了第一个质数,剩下的质数都是奇数;根据加法性质,偶数加奇数等于奇数;所以两个质数的和不一定是偶数。例如2是质数,3也是质数,加起来是5,不是偶数。
1、不是的。任意两个质数相加,和都是偶数。这句话是错的。
2、比如2+5=7,2+7=9,2+11=13,2+13=15,2+17=19,2+19=21
3、这句话如果改成这样就是正确的“2除外,任意两个质数相加,和都是偶数。”
4、因为所有的质数,只有2是偶数,其它的都是奇数,两个奇数相加,和一定是偶数。
两个质数的积一定是合数是对的。具体分析如下:
两个质数的积有三个因数:1和这两个质数本身。二者相乘所得积就会有四个因数,分别是:1、这两个质数以及所得积本身四个数。所得积有四个因数,满足合数得条件,所以此说法成立。
合数是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
合数的性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
两个质数的和是26的有3和23,5和21,7和19的组合。因为26=3+23,26=5+21,26=7+19。质数,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该数自身外,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大于1的自然数若不是素数,则称之为合数,算术基本定理确立了素数于数论里的核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