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益工具是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根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财会[2014]13 号,在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增设“4401 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本科目应按发行金融工具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股票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可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权益工具是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本科目应按发行金融工具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是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当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上升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它权益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它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用于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
会计处理原则:
①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
②参照相关的具体准则,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或分派股利;
③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④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⑤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发行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权益工具的发行费用则从权益(其他权益工具)中扣除。
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