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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书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3-06-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又莲郎

购房合同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如下: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

购房合同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三证不能少,因为这个直接影响到产权。接下来需要详细看合同上的条例,其中应该标柱清楚交房的日期以及通水电气的日期等,并且要约定好违约处理办法,这样可以进一步保护彼此的权益。

2、注意内部条约,尤其是公共的部分,其中不应包括仓库、车库等位置,此外还有管理所用的房屋,这些都不与住房连接,所以不应该算分摊的金额。这些都可以通过分摊的说明表一一对应,如果有误应该当场提出,并协商处理办法,在合约中列出。

3、约定交付的方式以及期限,因为交付的方式不一样,因此支付的比例以及时间也会不同,这都可以减少金额上的纠纷,同时约定未能如约的处理办法。如果是选择按揭,那可以选择开发方认定的银行,这样可以一起办理,材料准备上更为方便。

购房合同与购房协议有哪些区别

1、定义不同:购房协议一般是中介公司提供的,或双方私下约定购房事项使用,比较容易造成纠纷;购房合同则是在房管局交易时使用正式文本,相对正式。

2、购房协议是房屋买卖之前的一种协议:购房协议是开发商在不能与购房者签约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的一种协议,具有担保《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效力。购房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同时还要符合购房协议的生效条件。购房协议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应该按照购房协议的约定内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3、购房合同内容更加详细:在购房协议中,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对房屋的序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内容,做出了比较明确的约定,那么购房协议就能够作为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针对购房协议进行更为具体详尽的约定,但是如果购房协议中没有涉及上述各方面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与购房协议相比,购房合同更加正式,内容也更加详实。但是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购房合同丢失有哪些影响

1、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如果发生这样的事。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2、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的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的合同丢失了,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4、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合同丢了,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5、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6、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它对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7、因此不管房产证是否办理。购房合同都是重要的。没有购房合同,今后购房者若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如房屋质量问题等),将不利于购房者向开发商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