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正式更名为税务师。
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人社部会同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由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因此注册税务师更名为税务师。依据上述文件规定,税务师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管理。
税务师证书是涉税行业含金量很高的证书之一,取得税务师证书后,将获得涉税业务签字权。考生参加税务师资格统一考试通过全部考试,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税务师报考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特殊情况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
符合税务师报名资格得考生,如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如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