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缺乏明确的规定,实务中对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情形存在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种方法,就是将购入的固定资产相关费用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项目,不再进行“固定资产”会计科目的核算,用单独的备查登记簿单独记载保管。
第二种方法则是分两步处理,首先将购入的相关固定资产费用统一依照“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依照统一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其次将固定资产原值全额作为本期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累计折旧”科目以及相关成本费用项目。
会计上只是说超过12个月,所得税法有最低折扣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1、实施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要求是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2、新企业会计准则是财于2006年2月15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3、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经历了颁布以来最大的一次修订。其中修订5项、新增3项会计准则、新增一项准则解并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本条规定跟企业会计准则不同,没有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该科目,新会计制度计提的坏账准备则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也没有计入管理费用,小企业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