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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税款的附加税怎么申报(建筑业预缴税款怎么申报)

时间:2024-08-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志红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第二条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已预缴的税款无需重复申报缴纳。

预缴税款的附加税怎么申报

建筑业预缴税款怎么申报

一般纳税人一般在税务系统预警的时候需要预缴增值税,一般按照行业税负来预缴,即销售收入*税负-原来缴纳的增值税。“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企业所得税跨区域预缴税款怎么申报

首先,企业在进行跨区域税金预缴时,并不是每个地方都会收企业所得税,有的地方收取,有的地方不收取,其次,所得税跨区域预缴税款现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填写申报表去到工程所在地的税务局进行上门申报,另外一种是企业在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但是不是每个地方都能电子税务局操作,企业需要先咨询当地税务局。

个税预缴税款怎样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