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没有如实告知过了2年不一定能理赔,虽然保险中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说明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但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的时候故意隐瞒,相关条例也有说明:若证明被保险人投保时存在带病投保的主观动机,有骗保嫌疑,则保险公司有权不理赔。但也有需要理赔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出险时的疾病不是未如实告知的疾病,与其无关,则可以理赔。
比如说,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疾病为A,过了2年后,身患疾病B,且疾病B和A完全无关,那么保险公司是需要理赔的。
1、痔疮是一种位于肛门部位的常见疾病,患者并不影响投保重疾险,通常无严重的慢性内痔出血的痔疾保险公司都会标准承保,不过,在投保时仍需要如实告知健康状况,若是病情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那么,就会影响理赔。
2、另外,若是痔疮患者想投保医疗险,那么,更加需要如实告知,因为保险公司通常会除责承保。
1、被保险人在确诊患上合同所指的疾病后,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会启动理赔程序;
2、需要准备好相关理赔材料,需要递交的理赔资料有:保险理赔申请书、保险合同、被保险人身份证、医疗费的原件、门诊病历、处方、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等;
3、被保险人将准备好的相关理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在收到理赔相关证明和资料后,保险公司一般在10日内作出核定;若情形复杂,则在30日内作出核定,并且将结果通知给被保险人;
4、经保险公司审核后,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将在10日内给付赔偿金,保险理赔结束。
重疾险理赔时应提供: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能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其他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
重大疾病保险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三是不易治愈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久性的。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