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致残人员是指在执行公务中致残,经医疗终结,符合评定残疾条件的人员。因公致残人员主要有:(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
普通护照:是指发给一般使用的护照。
普通护照的种类:
1、因公普通护照:一般发给国家派出的研究生、留学生、访问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等, 由外交部或地方外办颁发。
2、因私普通护照:由国家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各地公安机关颁发给因私事前往外国或旅游居住在国外的本国侨民使用的护照。
因公护照如果在国内遗失或被窃,持照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要详细说明护照的遗失时间、地点和护照资料的基本情况,并到当地报纸刊登丢失护照声明。然后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当地报纸的遗失声明和本人及有关单位关于护照遗失或被窃详情的书面报告等材料,到原护照颁发机关登记备案。
因公护照在国外遗失或被窃,持照人应立即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并向当地警察局报案,同时应在当地登报声明原护照作废。
补发因公护照时,持照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和证明文件:
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如果提供原持护照复印件将方便补发护照申请;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1份;
4、护照照片3张。
村委会不是企业、事业单位,村干部也不是政府雇员,也不从村集体领取工资或者报酬,因此,村干部与村委会、村集体之间既非劳动关系也非雇佣关系,也无法提供与村委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总之,现阶段村干部因村里公事受伤难以认定为工伤,只能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来维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