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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同期记录是指什么(工程索赔如何管理)

时间:2023-04-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锐逸

工程索赔的同期记录是指什么?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合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因而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1)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签认。

(2)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工作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2)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3)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4)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承包方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工程索赔的同期记录是指什么?

工程索赔如何管理

1、应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时必须做到有理有据;必须注意资料的收集、对资料的真实性、可信度,必须认定后及时地处理索赔;在具体处理索赔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分析,什么时候应该给工期索赔,什么时候应该给费用索赔。

2、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进行时效检查。

3、应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

4、应在工作中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进行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的处理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第二、及时、合理处理索赔。

第三、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第四、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的索赔事件的发生。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的索赔可以索赔利润吗

看实际情况,有的可赔有的不可赔。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如计划外的工程,或大规模的工程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是可以列入利润的,即有权获得利润索赔。对于工程延误,如果该延误(或工程暂时停工)是由业主方面的责任发生的则无权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