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新的个税是按累计金额来计算本期应纳税额,所以只能对计算进行推导,需要有具体数据才能确认。应纳所得额= 税前工资 - 三险一金 - 专项扣除 - 专项加计扣除;应纳个税= 应纳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税后工资= 税前工资-应纳个税-三险一金。
根据个税的计税方式,可以反推税前工资,个税公式个税=税前*税率-扣除数税前-个税=税后;转换方程式可知:个税={(税后-2000-扣除数)/(1-税率)}X税率-扣除数。
税前工资,又叫应发工资,就是你当月所能得到的月薪,包括工资、饭贴、车贴、房帖、奖金等。有的单位奖金另计,那么,税前工资就包括工资、饭贴、车贴、房帖、各种固定补助、津贴等等。
税后工资所指的是,你的税前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中的个人交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交纳部分这三者以后实际到手的钱。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年终奖按是按税前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是按税前金额减去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之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