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二级建造师证书属于省属证书,原则上只能在本省完成注册,而不能在省外注册证书。除非外省接受其他省份跨省注册证书,才能在外省申请证书注册。要在外省注册时请提前查清楚当地证书注册相关规定,以免耽误注册进度。
证书注册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注册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二级建造师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可以提出申请注册。 初始注册所需提交资料:申请表、汇总表、本人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明、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劳动聘用合同使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文本,合同期不少于1年,或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1、一般建造师注册B证指安全员B证。是指建筑企业的建造师所必备的证件,如果没有此证那么建造师就不具备资质条件,除了项目经理岗位需要B证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年审也需要一定数量的B证人员。
2、安全员证有三种:
3、A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4、B证:项目负责人。
5、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先挂失,登报挂失。然后补办。
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二级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当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