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来说,两年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两年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一)犯罪情节较轻;
5、(二)有悔罪表现;
6、(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7、(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缓刑之后要注意的是:
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般会固定一个时间,用固定电话进行汇报。按照规定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以及进行集中教育。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拘役有缓刑,适用缓刑的有: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可以缓刑的情况是: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