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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标准有哪些)

时间:2024-05-09 来源:互联网 作者:柔雅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标准有哪些

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劳动者需给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除了这两种情况之外的约定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注意事项

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劳动者应比对法律法规及咨询专业人士,并注意以下事项:1、具体范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因专项培训费用和专业技术培训所约定的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可以设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2、(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3、(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