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关联方,发生了关联交易,那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就需要按规定做关联关系报表,关联交易情况表据实填写申报的。如果有关联方,发生了关联交易而不做填写申报,那就属于关联申报的信息错误或者遗漏了。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关联报告不是一定要申报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仅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才需要进行关联申报,同时新增了报送国别报告的要求。企业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具体填写方式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中的填报说明。填报说明对关联申报表各张表格中的有关项目和表内表间关系均作了解释说明。另外没有发生关联业务的企业是不需要填写该套报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