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帐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
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个人独资企业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需要根据发生的印花税应税行为才可以知道的。比如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购进合同与销售合同的含税金额。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是租金金额。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运费金额。
企业房产税的开征分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租房需要交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房屋租赁税应是由房东缴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东一般将这部分负担转嫁给了租客。
房屋租赁税是指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近年,上海、深圳、沈阳、杭州等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实施征收房屋租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