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可以异地办理,目前我国43个城市可以异地办理护照。所需材料如下: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法律依据】《护照法》第七条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护照可以异地申请,2016年4月1日起,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用于证明持有人的身份与国籍,以便其出入本国及在外国旅行,同时亦用于请求有关外国当局给予持照人通行便利及保护。
首次护照办理可以在异地办理。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办理护照,须要你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省内就近的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43个城市可以异地办理的。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一)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
4、彩色近照四张(护照专用,二寸免冠半身,白背景光面相纸,10-15个工作日 )
(二)所需费用:
1、首次办理:160元/本;
2、换 发: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3、失效重领: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4、被盗、损毁补发: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5、丢失补发: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6、加 注:2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