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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不一致怎么办(要约内容就是合同内容吗)

时间:2024-04-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予曦子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合同内容不一致怎么办

要约内容就是合同内容吗

1、要约的内容应该具备合同的所有内容,如果要约的内容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不一样的,是属于新的要约。

2、【法律依据】

3、《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4、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合同内容可以修改吗

合同内容是可以修改的,但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主要内容是什么

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

三、质量与数量;

四、价款或酬金;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六、争议解决的方法。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