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的时机是治疗终结后。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与诉讼没有直接的联系。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可以理赔,但是不能赔偿伤残赔偿金。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1、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的费用需要申请鉴定的一方自己先行支付,然后,在事故的处理中按照直接损失进行计算,由事故的责任方负责承担,假如本次事故是肇事者全部责任,那么,这个费用就由肇事者来全部承担。
2、【法律依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4、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5、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