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免试条件除了要求考生满足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的要求外,还有额外的要求,满足要求的考生可以免考两个科目,只需要考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
一建免试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对于免考生成绩不实行两年滚动管理,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建成绩管理: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会计硕士不可以申请cpa免考。中注协规定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试一个cpa考试科目。cpa免考条件如下: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规定,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大多数注册会计师考生没有相关的免试条件,考生可以通过合理的搭配科目通过注会考试。另外,中级会计职称与注册会计师的会计科目可以互认互免。中级会计职称与注册会计师的会计科目互认互免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注会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同或相近科目互认互免措施,让学员不必多次考试,减少考试负担。也就是说中级会计师的会计科目与注册会计师的会计科目,可互认互免,即考生参加一次考试即可。
1、科目不一样(难度差异不一样):一建比二建多一科,如果有二建基础学一建好学一点,但难度差距很大,二建全国通过率百分之二十左右,一建全国通过率仅百分之四五。
2、用处不一样: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3、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八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四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