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储蓄存款人死亡后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取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2、(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输过户或支付手续。
3、(2)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1、逃避不一定躲的过,面对不一定最难过,孤单不一定不快乐,得到不一定能长久,失去不一定不再拥有。你可能因为某个理由而伤心难过,但你却能找个理由让自己快乐。
2、人死不能复生,请节哀顺变珍惜眼前人。
3、他是到另一个地方完成自己的任务,我们应该祝福他。因为他在与大自然亲密的接触。天天开心是最好的。
4、走了的人他们只是去了另外个世界。他们依然在看着你。
5、节哀吧,走的人不希望你不快乐。
6、生者幸福是对逝去亲人最好的安慰,为了老人家的希望你一定要努力让自己快乐起来!
7、亲人以乘黄鹤去,人去音存楼不空。但以笑颜慰慈恩,从来此恨最无穷。
8、你的亲人只是到了你看不到的地方,但是他们能看到你,他们不希望因为他们而让你过得不好,要让他们知道你是非坚强的人,不会让他们失望的。
9、节哀顺变。很伤心得到这样的消息。
10、人死不能复生,我知道你伤心,难过,但是日子还是要照样过,现实生活不会因为你失去一个人,时间就停止,想哭就哭出来,我的肩膀借你靠,哭完以后请坚强,好好过日子,别让他走的不放心。
1、应先由第一程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继承证明书,确定老人的财产分配。然后,由获得银行存款继承权的当事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公证书,到银行办理支取事宜。
2、公证收费的依据是2008年1月安徽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公布我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8)5号]和2013年9月安徽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2013)132号],根据以上两个文件,继承公证按标的额(继承金额)收取费用。
3、符合出证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延期出证,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继承公证就是属于需要调查核实的公证事项。
老人病逝后,需要进行安葬。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