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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否将债务一并处理(离婚时债务怎么偿还)

时间:2024-02-06 来源:互联网 作者:蒙雨

离婚时可以分割处理债务,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离婚时可否将债务一并处理

离婚时债务怎么偿还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

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

1、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2、第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通过双方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由一方清偿或由双方分担清偿责任。

3、【法律依据】

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

在债务诉讼中如何处理离婚时债务

作为债权人,在债务诉讼中,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时,必须要提供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条或欠条,如果没有,在债务金额明显超过夫妻日常生活所需的负债金额时,需要债权人来举证该笔债务是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否则根据最新的规定,债权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