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中是指来国家机构以外自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的高中教育机构。从组织形式来看,可以分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如培训中心、培训部等。民办学校和非民办学校则是从办学主体上来区分的。
民办学校有三个明显特征:
1、举办人不是国家机构;
2、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3、面向社会举办学校,也就是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和学员,服务于不特定的群体和公民个人,而不是只招收某个团体、企业、行业、系统和特定群体的人为学生或学员。凡是符合上述三个标准的,属于民办学校。
从现实情况来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主要有:公民个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资金来源渠道来看,有个人自筹资金、个人智力投入(无资金投入)、个人和企业的投资、集资或入股以及捐资等。对于一个特定的民办学校来说,资金来源并不完全是单一的,可以是个人、集体、企业资金的混合。同时,非财政性经费并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注入。
民办高中申请主要事项:
(1)学校的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民办学校有学籍,无论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必须为学生注册学籍。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1、民办学校是有学籍的。
2、无论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必须为学生注册学籍, 学籍是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3、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普陀区民办高中有四所:
1、上海市民办侨华高级中学: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00号。是华东师范大学归国华侨联合会创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是普陀区第一所民办学校。
2、上海市民办进华中学: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万里城。是一所住宿制完全民办中学。
3、上海市民办普陀前进高级中学:位于上海市普陀区。
4、上海市民办华光高级中学: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是一所全日制高中,创办于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