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例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自己贷款买房,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无论登记于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在婚前已经将所有手续办妥了,购房者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完整履行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已经结束,只剩下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时,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就不存在争议,直接属于一开始的购房者了,但考虑房屋增值预期年化收益由一方对配偶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1、第一,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2、第二,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甲方给予女方补偿。
3、法律依据:
4、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