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不需要单独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这两门课程已经统一归入统考的科目二,是幼儿的《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的《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的《教育知识与能力》,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各专业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结束并成绩合格后,可报名参加数月后的面试考试。同时笔试成绩为两年有效期,期间都可以进行面试报名。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6、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是无法取得正式编制的。
客运资格证报考条件为: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经取消,考生可以报名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为: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俗称会计证、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曾经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护士资格证报考必备条件如下:
1、具有护理包括助产专业需要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2、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不同级别的护士资格证有不同的要求:
初级: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中级: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护士工作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护士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护士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护士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