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期间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等。
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当然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不受限制。女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女方怀孕离婚是可以的。婚姻法规定,男方不能在女方孕期、产期、哺乳期,或流产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法律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怀孕期女方可以要求离婚,如果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女方怀孕提出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的手续包括: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
3、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4、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撤销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78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