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一级建造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3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限制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一建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附表2-1);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1、离职护士可选择一家诊所进行延续注册。只要这个诊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能够注册。
2、打开游览器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找到卫计委的官网。点击进入。
3、在网站的右下角找到“国家卫生计生委电子化注册系统”点击进入。
4、点击电子化护士注册,选择个人端口登录。
5、登录完成后,则可以看到注册者的全部信息。
6、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业务申请,能看到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等选项。
7、点击延续注册,能看到个人的相关信息,如果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则点击保存 提交。
8、提交完成后,变更注册就基本完成了。大家可以在业务查询中查看自动变更注册的审批进度了。
护士延续注册体检表没有什么特殊要求,按照表上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即可。护士延续注册体检表一般包含护士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眼、耳鼻咽喉、口腔等体检信息。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卫生计生委(局)申请延续注册。
护士延续注册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2、《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要求正反面打印。
3、申请人近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1份(要求在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体检)。
4、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1、建造师的注册是有年限的,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要进行延期,办理人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2、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原注册证书;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要按初始注册的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