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租客自己的电器损坏了则由租客自己修理,若是原住房内的电器,且不是租客恶意损坏的,应该由房东修理,具体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在房屋租赁中,租户自行修理的只限于那些租户常用的部件,例如电灯开关,门铃,水龙头等。如果埋在墙里的电线出问题,走廊或地下室的损坏修理都不得转嫁给租户。
即使租客有义务支付费用,也必须由房东组织安排修缮合作单位。之后转交账单。只有在绝对紧急情况下,承租人才能自行安排维修。
租户发现房间里的损害,建议首先检查房屋租赁合同,查看修缮的相关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及修缮,则所有费用由房东承担。如果房屋条款中出现了不合情理的措辞,承租人有权质疑房租合同的有效性,房东必须按照常规规定安排处理损坏部件的修缮。
租客与租房中介产生纠纷的处理有:
1、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3、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自然老化的应房东出钱,租客人为搞坏的租客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租房合同物品损坏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承租的房屋楼下漏水的,如果房屋本身出现问题造成的,由出租人承担责任,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