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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土地证办理方法)

时间:2024-01-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森丽桑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

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证办理方法

1、首先要搞清楚取得的房屋是否有国土证,如果有,可以根据国土证,直接向国土部门申请分户。

2、如果没有国土证,要看该房屋是什么情况,比如说该房屋是很早以前的房屋,当时只办理的房产证,而没有办理土地。

3、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补办土地证,而且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以便完善土地手续取得土地证。

4、带上相关的证件以及资料,去国土资源局办理即可。

办土地使用证未建房有哪些后果

办土地使用证未建房的后果:可能就会被土地管理部门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能否办理土地证的继承公证

能办理土地证的继承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