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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务清偿顺序(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时间:2024-01-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無須問

破产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

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这样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的偿付顺序是什么

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2、(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三)普通破产债权。

5、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6、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哪些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