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实现方式有:一、根据遗嘱实现。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二、根据法定实现。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等。
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银行卡并共同设置取款密码。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1、个人是不具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所以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如果承包了土地的,土地的承包权利是可以被继承的。
2、【法律依据】
3、《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4、(一)公民的收入;
5、(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6、(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7、(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8、(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9、(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10、(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有以下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但不列入继承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