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就是在民政局,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1、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
2、《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4、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一般是周一到周五早上8点,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双休日。婚姻登记机关即各地的婚姻登记处,是同一级民政局的下属单位。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婚登记包括初婚登记、再婚登记。
1、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参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3、(一)户口证明;
4、(二)居民身份证;
5、(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6、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7、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